【呂秋遠:離婚不是唯一的出口,但女人有自己的人生要過!】 | 聰明女人 | 呂秋遠律師

(001) pablo10263

下午在兒童福利聯盟演講,原訂要談四個主題,如何離婚、孩子親權的歸屬、財產如何分配、贍養費與扶養費。不過只有時間談到兩個議題,依我豐富的離婚經驗,光是「如何離婚」一個議題,就可以講到天荒地老。三小時?太小看我了。我,是這麼搞威的人!
我比較訝異的是,全場只有一個男生!

其實我對於男生,一點偏見也沒有。我只有對「個別」男生有意見,就像是我對於「個別」女生也會有負面想法一樣。每個人都是獨特的,只是在這個社會結構與法律下,身為某種生理性別,就會擔負某種莫名其妙的(別人)期待,但不能說,這個性別就是怎樣。對我而言,其實無力也無心解決這些,只能在法律中盡力去解決「實際的問題」而已。
舉例來說,有個男生吸毒、沒有收入、外遇、離家,女生來找我諮詢,你覺得我會建議對方怎麼做?離婚?對啊!離婚是最好的一條路,不是嗎?

但,她跟這位男生結婚後,就在家裡擔任家務管理者,已經很久沒有工作經驗。目前住在公婆提供的房子裡,有三個小孩,都未滿七歲。公婆有四間房子,只有一個兒子。每個月給這位女生十萬元作為家用,一再告訴這個女生,只要她好好養育這三個孩子,每個月十萬元會一直給,以後房子都會過給孫子。

好吧,要離婚嗎?我當然可以跟她說,離婚是一條自主的路,一定要走!真想養孩子就要靠自己,不然就把三個小孩丟給夫家處理。不要希罕這種承諾,我們不要他的臭錢云云!
這叫做,死道友不死貧道。

她孩子需要用錢的時候,公婆因為媳婦離婚取得監護權,所以翻臉不認人的時候,最好大嬸可以跳出來樂捐。

這個人生有很多的無奈,有男人被無謂的社會壓力認定應該養家,不然就是沒用的傢伙;有女人被認定一定要生兒育女,不然就是該被離婚的對象。有人被趕出家門,只因為男人想外遇;有人被老婆拋棄,只因為另一個男人更有錢更有閒。每天,我指的是每時、每分、每秒,不同的感情與現實悲劇都在我們身邊的人發生。

我們唯一能做的,也就是給予心理層次的安慰,與法律層面的攻防而已,讓這個諮詢者的傷痛,可以暫時緩解。這種事情,真的無關整體的性別,事實上,每個人都有傷,只是要不要說罷了。尤其是當我打開那個潘朵拉的盒子時,更是如此。他們說了,而我還無暇閱讀,或是無力承擔的時候,就會覺得該死的地獄怎麼還這麼空盪,應該可以多裝一些爛人的。

至於那個唯一來聽講的男生,希望你今天可以聽到某些女生在困境中的訴求。多聽一些別人悲慘的命運,你會更慶幸,在這個傳統社會結構的庇蔭下,你現在的狀態,其實還可以。

當然,我們都還可以更努力。只是我只能在邊緣裡、法律上,協助解決人生的一些小問題,我真的還無法直指核心,這點我可能要跟某些對我有超乎想像期待的人說聲,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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