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出養孩子的媽媽真實心聲:不得不的選擇成為畢生之痛 | 十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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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李侑芯 (台中服務中心收出養服務社工)

照片:勵馨基金會提供


  勵馨基金會長年進行嬰幼兒收出養服務,在台北、台中、高雄分別設有服務據點,完成了逾百人的收出養服務,包括840人次出養諮詢,870人次收養諮詢。這篇文章,是勵馨服務的其中一位年輕母親,面臨非預期懷孕、生子、出養的心路歷程。期盼透過她的故事,令大家能理解非預期懷孕的青少年父母處境,給予正面溫暖的支持。

 

不得不的選擇 成為我畢生之痛

  那年夏天,得知自己懷孕時,我剛滿18歲,這年紀大部分的少女在讀書考大學,為了成績而煩惱,但我卻面臨了非預期懷孕的重大難題。

    當我知道自己懷孕時,已因週數太大而無法引產,隨著驚慌而來的是種種壓力,包含養小孩的費用還有家人的意見;因為家裡經濟狀況不好,沒辦法再負擔孩子的照顧費用,算一算,我的薪水連最低工資都不到,不僅要支付家用和自己的生活費,如果再加上保母費、嬰兒用品等等,我必須再兼職一份工作,因此,我的爸媽要我將孩子出養。

    我很努力地跟爸媽溝通,試圖尋找其他的辦法可以讓孩子留在身邊,因為我很清楚,如果沒有父母的支持,更難提供孩子好的照顧,但考量現實面的因素後,父母仍建議出養,希望讓有能力的父母來照顧小孩,因為當時我還年輕,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為了孩子有更好的生活,無奈之下,我只能忍痛選擇放手…

 

母別子 子別母 白日無光哭聲苦

    當孩子一出生,爸媽怕我自己照顧寶寶會產生感情,便急迫地準備所有開案資料和出養健檢報告。原本醫院答應我出養前可以照顧小孩一小段時間,但在勵馨基金會開案之前,我爸媽卻拜託醫院在這段時間照顧小孩,請醫院社工幫忙申請補助,讓寶寶可以直接到基金會進行出養的程序。

  我知道這是最妥適的安排,但對我來說,懷胎十月,也等於我與寶寶心血相連了10個月,但我卻沒有親手照顧過自己的小孩,就連孩子的姓名也無法自己決定!我當時很氣自己,也很愧疚無法為我的孩子做任何事,這件事成為我很深的遺憾與沉痛。

    把孩子交給勵馨基金會後,我開始渾渾噩噩過日子,做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勁;常常看到網路新聞底下的留言,有很多對未婚生小孩的評論,像是「養不起為什麼還要生?」「不負責任的爸媽」,每次看到這些言論,就會再次將我拉回當時的痛苦,覺得世界上沒有人能夠理解我的處境,也認為像自己這種人已經毫無價值了……

 

勵馨與配偶的陪伴 讓我漸漸將痛心轉為珍惜

  直到遇到了我現在的老公,我將生過孩子、以及出養的事情告訴他,原本擔心他也會有負面的評價,但很意外地,他接納我的一切。當我掛念孩子時,我會拿出孩子的照片,他會陪著我一起思念,當基金會安排與孩子、養父母見面時,他也願意陪我一起去,與我的孩子見面;種種行動,讓我知道原來我也是值得被疼愛的人。

    在出養程序中,基金會每個月會安排一次探視孩子的時間,每次見面的機會我都很珍惜,計算著日子看看還剩下多少次可以見孩子的機會,雖然每次見面後都會非常捨不得,需要好好消化情緒,但…我只想好好把握最後與孩子的互動,並且需要一直告訴自己,這是最好的安排。

 

媽媽的祝福雖遠 但永不間斷

    現在回想當時的經歷,我也已經有所警惕,做事情前要先想清楚後果,如果我懂得看人,也不存有僥倖心態,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就不會有這樣的結果,對自己還有對孩子造成傷害,只要一想起這段路,仍然會有很深的愧疚感與遺憾…即使說再多也無法彌補,但我不會再讓相同的事情再次發生。

    孩子,媽媽想和妳說:「今天會做出這個決定,實在有很多不得已的苦衷,因為媽媽沒有能力照顧妳,對不起妳,也請妳不要難過,千萬不要認為自己是被拋棄的,媽媽都有將妳的照片以及基金會製作的生命之書好好保存,在遠方掛念著妳,我知道養父母很疼愛妳、用心照顧妳,所以媽媽不會打擾妳們的新生活,但媽媽對妳的關心與愛永遠不會變,我衷心祝福,願妳能平安快樂的長大。」

 

撰文:李侑芯 (台中服務中心收出養服務社工)

原文轉載自勵馨基金會官網

原文網址:https://www.goh.org.tw/perspectives/adoptiongo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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