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七八歲的時候,認為愛情就是心動,一定要有小兔子跳出來的感覺卻沒有面對面交流的勇氣,遠遠地觀望默默地歡喜就覺得可以記住他一輩子。
二十多歲的時候覺得愛情就是山盟海誓,寧可山崩地裂也別不要細水長流,覺得只有轟轟烈烈刻骨銘心的愛情才不枉來這世間走一遭。
三十多歲,方覺得困難時的不離不棄、孤獨時的牽手相依、你快樂是他最大的歡喜,勝過一切鮮花美酒、燈光旖旎。
因為經歷,所以懂得;因為曾經失去,所以方要珍惜。
而四十歲呢?
一個人相處的時候,我們有更多的精力和時間去體會這個世界。兩個人相守,就勢必要分絕大部分的精力在處理兩個人甚至兩個家庭的關系上。我們很難說尋常百姓的人間煙火和大千世界的未知變化哪個更動人、那種體驗更值得。
關鍵的問題就在於我們要不要去體會這個世界,去探知我們未知的東西,讓自己更完善,而不是羨慕別人的幸福。
很多人都希望用戀愛來改變自己的孤獨,而真正的戀愛了,才發現不是這樣,盲目的戀愛和盲目地投入一段關系只會印証我們的孤獨。
真正的愛情就是你遇到一個人,你覺得對了,就是他了,然後你們很努力的在一起,而不是你希望要一段愛情,再找一個什麼人來填這個空缺。
當一個人開始能夠真正面對自己的問題並且可以毫無障礙地去談論這件事情的時候,你才真正放下了它。
當開始真正能夠駕馭生活,主宰意識而並非被生活牽著鼻子走的時候,你人生的春天才開始來臨。而之前的一切,都是在為享受春天做著準備。
別因寂寞而愛,要因為遇見愛而擁抱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