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誰說了算?
從前,社會以男性為中心,當然會覺得應該是由男人提出分手啊,大概就是一個「朕沒給的你不能要、朕沒說的都不算數」的概念,所以你看到在大街上或路邊,兩人靠在機車旁分手,由男方提出分手的可能性很高,因為女方是看著男方的,而男方都是看著地上的。
即使是到了現在,還是有很多類似的劇情──某某大老闆在外面有紅顏、黃顏、紫顏好幾個知己,二房三房四房都人丁旺盛有兒有女,獨獨一個元配,除非大老闆開口,否則都不會「自請下堂」,寧可死守這這段明明已經無可救藥的關係,認為只要不戳破那層「家已經不成家、愛情已經不成愛情」的紙,就可以繼續逃避現實。所以,誰說了算?一段關係既然是兩個人共同的決定,結束也應該是兩個人說了才算──分手也要講求有個共識,絕對不應該是單方的一廂情願。
但是呢,有的人很有意思,在打算開始的時候,會採取緊迫盯人的招術,就像在NBA球場上那樣緊追在對方後面跑,還伸手跨腿招招都來、貼得很近,到了分手的時候,很怕麻煩、不知所措,最後就選擇逃避,打算用消極不處理、不聯絡的方式,讓關係自動消滅,就像養一盆植物卻下定決心不澆水來乾死它;這種作法,我稱之為「不了了之分手法」。
比如你問朋友:「你跟他怎麼分手?」
「沒有分手啊,就沒聯絡了。」
他沒打電話給她,她沒打電話給他,然後他也沒說:「我們分手吧。」她也沒說:「我們分手吧!」結果是:「不知道,就漸行漸遠。」兩手一攤,也無風雨也無情。最後他就結婚了,她也結婚了,對象都不是彼此。
日常生活裡,不了了之有時候是一種很偉大的藝術啊,但在分手上卻不是。那些明星「我們還是好朋友,只是最近很忙沒空聯絡」的冷靜聲明,其實就是不了了之分手法的活生生範例──活生生的範例,但不是最佳範例。
說真的,明星們(的話術)是有練過的,一般人千萬不要學這招,因為談感情並不是談法律,法律上許多權益或責任,會因為時間過去而「罹於時效、歸於消滅」,但感情不會。沒有好好處理的分手,就像沒有好好治療的肺結核,即使現在沒有馬上造成危險,未來卻可能造成超過想像的困擾和傷害,而且不只傷害自己,還會傷害別人!
所以,在決定結束一段感情的時候,明確表達意願並且尊重對方的想法,是不可以漏掉的第一步。不要以為自己傳個LINE訊息給對方,然後看到「已讀」就自行腦補對方已經同意了,沒有這種事。
【書名:學著,好好分:台大超人氣課程精華第二堂,六階段陪你走過分手的痛,癒合失去的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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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孫中興】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社會學博士,現為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圖文由三采文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