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在家附近發生命案,街坊說是年輕人「為情自殺」,未知真偽。我不會說甚麼「生命誠可貴」的阿媽是女人,但的而且確,失戀痛苦一陣子,過後又是一條好漢。當你遇到另一位更值得愛的人時,你會感謝自己「讓自己活著」。心死能復活,只要在萬劫不復之前。
戀愛,我們都渴望快樂。哲學中的「快樂主義」認為,人做甚麼都只為自身快樂。我跟他一起,因為快樂。就算遇上pk,我仍萬分不願意離開。我「肯定」分了手,將比現在更痛苦,因此寧願做貓做狗做死士,也要保留現有的「快樂」。但貓狗有人寵、死士有安家費,苦纏不該愛的人,最後卻只剩遍體鱗傷和犯賤的污名。
女友人M曾經在男朋友家門外待了一整晚,迎著寒風和黑暗,她的電話和短訊沒有回響,儘管他知道她整夜流落街上。天亮,M回家洗個澡,病了三天,他沒有來電。她,決定分手。後來就如你所想,M還是好好過,愛情生活越來越精彩。
「為何你那晚那麼傻,一個人在街上流連危險啊!你勉強也算是個美女。」我在找死。
「甚麼『勉強』啊!那時候真的沒想太多,只想見他。也許,若我真的出意外,他會見我最後一面。」她提起馬天尼。
「原來你只想找個男人看看你,那找我便好。還幸現在的比你躺在棺材中的漂亮,你也可選擇躺在其他地方給我看。」看來我喝得太多。
「我倒認為你化個『死人妝』比現在的賤樣好看。喂,你知道嗎?那時候我只是不想後悔,已犯賤了這麼久,也沒關係了吧!但原來我付出許多,到最後他也不理我死活。我安心了,安心分手了。現在回想,這經驗也算快樂的,最少我學懂不停自降底線的結果,就是沒有結果」她咬著杯中的荔枝。
快樂不快樂,有時跟別人無關,在於個人選擇。跟他一起不快樂,但你仍死守,卻每天愁眉深鎖,敗犬一隻,只會嚇跑愛神丘比特。不自愛地愛著不愛自己的人,這種浪漫看韓劇才找吧。一生總會錯愛幾個沒緣沒份的賤人,但請別催眠自己這叫「快樂」。快樂,其實早在不遠處。
本文作者:自由寫作人 胡世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