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結婚,是兩個相愛的人互相靠近】給男女婚前該想清楚的五個建議 | 愛情經營 | 呂秋遠律師

有幾個觀念想給某些人參考,不論是否贊同,這個社會已經走到這裡,不是任何一個人可以扭轉的。不想接受也可以,就是單身一輩子,或是永遠當爸媽的乖兒子,甚至可以遇到抖M的另一半也很幸運。如果不想單身、想要獨立、不想靠運氣找伴侶,那就不妨看看我的建議:

1.不要認為老婆「嫁到家裡」,這四個字全錯。沒有嫁,只有結婚。沒有到,只有互相靠近。沒有你家,只有你們兩個人的家。沒有裡,只有一起。

2.她沒有照顧你爸媽的義務,因為你也不會到他家侍奉岳父母。自己的爸媽自己顧,不要把孝順外包。是的,她是外,因為你爸媽沒養過她。

3.婚後跟爸媽分開住,真的最好,可以避免你當夾心餅乾。除非你天生神力,可以太座崩於面前而色不變。不要用安慰的方式解決問題,就算再多安慰,人也是會累的。你的中立,其實很傷人。

4.跟你爸媽住在一起,對於你來說,一點變化也沒有,只是多了個可以隨時做愛跟分攤家務的女人,但是她等於重新投胎,這責任你真的擔不起。

5.不要用「疼」這種字眼來形容你的行為,互相就好。另一半跟你是平等的,她可以照顧你,你也要跟她一起成長。

以下是給女生的,這則不幸的新聞或許讓你很恐慌,或者感同身受,所以有幾點也得要提醒妳:

1.婚前就應該跟另一半講清楚,不要住在婆家。如果對方堅持,又沒有特殊原因,那你就該分手了。許多婆婆人很好,但是你跟她就不是母女,以後衝突會很多。愛你老公,就不該讓他為難。

2.不要急著結婚,生小孩與結婚是兩件事,不要貪圖小孩有人照顧,所以就交給婆婆。婆婆年紀大了,請饒了她好嗎?而且,為什麼是給婆婆,而不是給你媽?同樣都年紀大,不是嗎?還是你根深蒂固就認為孩子本來跟男方姓,就是男方的所有物?

3.沒錢搬出去,所以只好住男方家裡、沒錢送安親班,所以只好給婆婆帶,那麼你結婚生子做什麼?結婚,不就是為了要經營兩個人的生活?生子,不就是為了要一起與先生承擔陪伴孩子的責任?沒錢,就緩點結婚緩點生,先把自己照顧好,可以嗎?

4.婚姻生活過得不快樂,那就要跟另一半好好談、好好修補。不能談、無法修補,就離開而已。別為了孩子留下來,你可以打離婚或監護權的訴訟,就算離不了婚,還是可以離開這個家,別用尋短來報復對方,或是以為這樣就解脫。坦白說,這通常報復不了誰,而且換一個環境、換一個對象,說不定這些病都會不藥而癒,人生超級清爽。

5.不論已婚未婚,都要記得寫遺囑,自書遺囑只要自己寫,不用公證、不用律師,方便好用。沒遺囑,財產就是歸老公與小孩,小孩未成年也跟著歸老公,娘家等於什麼都沒有,連看你的手機都得簽借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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