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我說你,有沒有聽過辛曉琪?」
「誰?」我們家那位不到30歲的律師,一臉茫然的回應。
經過了多次的測試,我早已對律師們的無感了然於胸,但是,辛曉琪我不能忍。於是當下我立刻找出辛曉琪的專輯,車子裡頓時充滿了「女人何苦為難女人」的歌聲。他靜靜的聽了幾分鐘,然後跟我說,「雖然我不認識她,但其實還蠻好聽的耶!」
「當然,這是20年前的驕傲啊!」說完這句話,自己都有點不好意思起來,覺得自己充滿了老人味。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我們一樣有最脆弱的靈魂。世間男子已經太會傷人,你怎麼忍心再給我傷痕?」
「老闆,我怎麼覺得你對於這首歌特別有感觸?」他問。
「這是有故事的。」我悠悠的嘆了一口氣,「曾經有一個客戶,她因為先生外遇,所以離婚了。我幫她爭取到監護權,現在順利的跟女兒在一起。」
「然後呢?很好啊!」
「她當時最喜歡的歌,就是辛曉琪的這首歌:『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她放生他們在一起,然後恢復單身生活,我以為就這樣了,從此可以跟女兒過著幸福的日子。」我繼續說,「但是,新的男人出現了。」
「剛認識他,她以為遇到了真命天子。但是交往一陣子以後,她發現他有個美滿幸福的家庭,而且太太很愛他。這個男人指天立誓,一定會在一年後跟老婆離婚,總算安撫了她,兩個人繼續交往。」
「自己被外遇,接著又外遇,這是什麼情節?」年輕律師非常不解。
「人生啊!(菸)做律師這一行,永遠要記得這句話,never say never。基本上,每個人都會說,要是我自己,才不會這樣,我恨死這樣的人了,但是愛情來了,反正沒得解釋,就這麼一回事了。」
「後來呢?男人有依約離婚嗎?」律師問。
「你怎麼好傻好天真?」我一副老氣橫秋、被摧殘已久的口氣,「他的下半身想離婚,但是他的上半身不肯。」
「你是說照顧他上半生的老婆不肯?不然你怎麼會說上半生?」
「X!我是說身體的身啦!家裡有人照顧,外面有人約會,上半身的腦袋可理性了,想到爸媽與小孩有人幫忙照顧,怎麼捨得放掉原配?只可惜下半身還是很想,所以才會跟她說想離婚。」
「所以他一直拖延,那女生怎麼辦?」
「怎麼辦?女生非常火大,認為那個男生欺騙她,於是開始問他,到底什麼時候要離婚。男生這時候也開始覺得厭煩,怎麼會第三者比老婆還要煩人。於是,他開始躲避她。」
「這時候,這女人應該會知道了,也該放手了吧?」
「並沒有。因為被逃避,女人更生氣,覺得這男人欺騙她的感情,於是決定要去找他的原配,把一切事情都說出來。」
「她這麼做有什麼好處?這不是替自己找麻煩嗎?」
「是啊!冷靜下來以後,我們都會知道,這件事的下場是什麼,大概就是夫妻同仇敵愾,一起對抗外人。老公把一切向老婆坦承錯誤,說一切都是那個女人勾引他,接著老婆對第三者提出侵害配偶權的訴訟,拿了40萬以後,繼續跟他老公維持夫妻關係。」
「後來呢?」
「後來我放了一首歌給她,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有用嗎?」
「當然沒用啊!那首曾經讓她哭得死去活來的歌,現在變成了聽了厭煩無感的歌。跟她怎麼說也沒用,她心裡只是想著要報復,想要讓那個男人的家也毀掉,但卻忘記了,會毀掉的是她自己。這個男人華麗轉身,她什麼也沒有,只有一身債,欠他老婆的債。」
「所以,後來她怎麼了?」
「她那天半夜到了他家大門,要按門鈴之前,打了電話給我,我好說歹說把她勸回家。但是她說,第二天她還是要去。」
「她有去嗎?」
「我沒有再勸她了,只是把她先前放在事務所的五歲女兒照片傳給她,然後告訴她,一旦有判決書,她往後怎麼面對她女兒。她在電話裡,只是一直哭、一直哭。」
「老闆,她到底最後有沒有去啦?」
「據說,她那天半夜,聽了那首歌好多次,然後就哭著睡著了。辛曉琪很重要,一定要聽啦!」
律師送我下了車,她是被告的訴訟,等等就要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