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感情事,最大的悲慘就在於,相同的地點,相同的人,但是卻已經是人面桃花。】 | 愛情經營 | 呂秋遠律師

pablo 162

這次到馬來西亞的目的,最主要就是再見見她,不是去談什麼,要求什麼,純粹是再見見面,確認自己的感覺。畢竟我們也只在1997年與1998年,分別各相處過一個禮拜,對她的感覺到底是不是只存在我自己的幻想,我也不確定。

從接到她要我去馬來西亞看她的電話,一直到回台灣,這過程一直就像是場夢。雖然說,1998年跟三年後的場景雖然相同,但是她對我的態度宛如天壤之別。感情事,最大的悲慘就在於,相同的地點,相同的人,但是卻已經是人面桃花。

她在KL的飯店裡冷靜的告訴我:她曾經熱切完整的愛過我,現在也漠然完全的不愛我,一如在北京初見她時的冷漠。

我問我自己,我真的愛過她嗎?

我不知道。但我不知道的緣故,是時間太短,我們根本沒有好好地相處過,無從判斷。我們兩人相見之時,總是在旅行中,我們一直在漂泊中相處,從來沒有蟄居在安定中。這樣應該不能算是戀情吧~充其量只是一段豔遇。

一段長達兩年的豔遇?

那只是一段感情無意間的出軌而已。本來紐約與台北就很難接頭,一定要靠非理性的嗎啡讓自己的感情維持溫度,這應該就是我們之間的問題。或許大部分人的感情世界就是靠這種非理性的直覺在運作的,但對我們這種已長期習慣孤獨冷靜的人來說,要馬上熱切地投入某種親密關係還是有困難,她和我,或許需要的是時間與真實互動的累積。

對於感情,我總是過於冷靜,有時候雖也會表現得活潑熱情,但其實內心底有一塊極冰冷的硬核,沒辦法跟人太親密,毫無保留地。

她不想正面承認她已經有對象,聽說是個運動員經紀人;現在她遇到一個能夠真正滿足她感情需求的人,那是好事。我祝福她,就如普希金所說,但願他可以像我一樣的愛他。

即使在回台灣的客艙中,想起這一段我還是不可抑制的流淚,像是大河潰隄一樣流淚,像是全世界下起傾盆大雨似的流淚,我完全不在意隔壁座的客人怎麼想。

我想起在1997年的某日凌晨三點,她即將離開台灣,我們在台大仰望星空,那天的星星出乎意外的好多好亮,然後她跟我就這樣四目交接,沒有吻,也沒有淚,但是心頭好酸,因為知道對方要走了。然後,凌晨我們在機場,隔著入境大廳玻璃窗流著眼淚吻別。那是一種很酸很酸的痛,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知道,生離比死別要痛苦。

回來台灣的前一晚,我們在KL的某家餐廳喝咖啡,把我在旅途中買的一隻極可愛的熊貓背包送給她。她說,你竟然還記得我喜歡熊貓?她收到這份禮物很開心,看到她臉上發自內心的笑容,就是我此行最大的滿足了。

第二天離開飯店,我給她一個輕輕的擁抱,互相拍拍彼此的背,像朋友那樣。當中有些哽在喉嚨的話,實在不知道怎麼說,只能心裡給她深深的祝福,只因為我確實愛著這個人。
我不敢跟她說,從1998年底我們分手後,我每天打電話到紐約聽她的電話留言,我只是想聽聽她的聲音,透過她流利的英文訊息,即使只是從機器中傳來,還是彷彿可以聽見她微笑的心情跟我對話。雖然我知道,這一切都是假象,只不過是禮貌,就像當我在她面前嘗試挽留她的時候,他給我的一個擁抱,那只是禮貌。

我為了一個禮貌,持續兩年聆聽來自紐約的留言。

雖然我永遠不會忘記,某天晚上,當她接起電話來那一剎那,我的聲音竟然不由自主的顫抖,跟一個初戀的小男生沒有什麼兩樣,我結結巴巴的想把我對她說的話,一股腦說出,但是卻怎麼費力也說不出有組織的一段話。

現在,我確實感覺到我身後的那口幽幽深井已經安穩地闔起來了,我不再害怕會不小心掉進去了。

因為,我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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