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之前,
傻傻地等是她唯一會做的事,
尤其愛上他後,
怎麼學也學不會心情色彩的變化。
表白
有點累了,有點倦了。
雖然愛是一件快樂的事,但想愛卻愛不到的痛苦,卻是愛情中最大的折磨,讓人愛也不是,不愛也不是。
愛一個人,真有這麼難嗎?她不知道,到底是她對他不夠好,還是他對她一點感覺也沒有,所以兩人永遠來不了電。
這份遺憾,就像她曾經看過的一本書,裡頭有段文字描述得很貼切,令她記憶猶新,而且印象深刻:「你錯過我,我錯過你;你喜歡我,我不喜歡你。這是愛情中最常見的情形,總是很難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
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是一生幸福;對的時間,遇見錯的人,是一場心傷。錯的時間,遇見錯的人,是一段荒唐:錯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是一聲歎息。」
可不是嗎?在對對與錯錯或對錯與錯對之間,好像如願遇到一位你喜歡他、他也喜歡你的對象,多少得靠點運氣吧!
到底是幾分之幾的機率呢?她不想算清楚,也不想知道,反正她心亂如麻,還是先釐清彼此的關係,至於如何再作打算。
在這之前,傻傻地等是她唯一會做的事,尤其愛上他後,怎麼學也學不會心情色彩的變化。
他的存在像牙膏、牙刷般的自然,佔據了她的日常生活。但是他交選朋友或情人,有著自己一套思考的邏輯模式。其實倒不如說是一種感覺,可以相互契合才是真實。
「想去游泳嗎?」他問。
「好啊!」她回答。
「我帶妳去一個無人的海邊,我跟朋友經常去的,很過癮的。」
「可是,太陽這麼大,很容易曬傷。」
「我就是喜歡曬太陽,去室內游泳池多沒意思。」
「真的要去嗎?」她有點猶豫地問。
「當然,難得有空!」
「可是……」
「如果妳不想去,那就算了,我自己一個人去好了。」
從來不會哄人的他,完全按照自己的個性行事,他既不喜歡勉強別人,也討厭受到別人的強迫,一派我行我素的瀟灑樣。
尤其,屬於肌肉型男人的他,對運動更甚於愛情的專注,通常發洩於旺盛的運動中。所以他愛大海,追、趕、跑、跳,在熱情的自然律動裡,展現內心情感的另個自我。
而她不知道,跟他的個性有極大差異的彼此,竟然可以相處愉快,那種感覺很微妙,界於朋友與情人之間的距離,難以言語。
因此,她和他一直以超友誼對待。
雖然她知道,許多情感不需多說,只要用心就能體會。可是,她畢竟懷疑他的敏感度到底如何?這麼久時間以來,他對自己的態度一向如此,平實不華麗,有時淡的讓人感覺不出它的存在,似有若無。
「過幾天就是情人節了。」她說。
「是哦,妳不說我都忘了。」
「這麼重要的日子你也會忘?」
「情人節還不是一樣,有什麼好記的。」他一臉不以為然地說。
「至少有點紀念價值,或者是表示情意的好時機啊!」
「我可沒那種情趣。」
莫非,他是裝傻。
即使她十分清楚,愛有時候要用行動表現出來,但更多時候是需要把心裡的話傳達出來。但她做不到,不想因事實的揭露而失去做朋友的機會,如果他不能接受她的愛意。
所以,她到底該怎麼做?後來有個朋友建議她說,不妨來一招欲擒故縱,試試他的態度。
至於,成功機率有多少?如果他沒有反應,妳就死心吧!朋友告訴她說。
給自己最後一次機會吧!她告訴自己,在情人節這天一定要向他表白,如果他真的對她沒意思,那麼她會趁早死了心,不再委屈自己。
【書名:放手的勇氣】
【作者簡介:林慶昭】
從記者、主編、總編輯到獲獎無數的暢銷書作家,已經有成千上萬的人看過林慶昭的書,並從中找到了生命裡真實的感動與簡單的快樂。
(文章由好事文化/出色文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