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靜下來以後,我們都會知道,這件事的下場是什麼,大概就是夫妻同仇敵愾,一起對抗外人。老公把一切向老婆坦承錯誤,說一切都是那個女人勾引他,接著老婆對第三者提出侵害配偶權的訴訟,拿了40萬以後,繼續跟他老公維持夫妻關係。
如果你現在有三個選項:愛情、親情與金錢,只能三擇一,你要選哪一項?這不是出奇蛋,不能三個願望都滿足,發生了這件事,你最想要什麼?愛情,就是婚姻;親情,就是監護權;金錢,就是剩餘財產分配。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不要急,冷靜下來想想,哪一種對你最重要。
說難聽一點,他只是要造成你麻煩而已,對付這種人,就是來一件殺一件,以戰止戰,他不讓你過初一,你就不讓他過十五。但是,不要去死,再說一次,死了,就什麼也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