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女人都不該在愛裡委曲求全,聰明女人都懂得的十件事!】 | 聰明女人 | 呂秋遠律師

(001) pablo10263

「呂律師您好:
對於您發表很多有關婆媳相處方式的文章,覺得受益良多。我現在跟先生、婆婆與小姑同住,有下面幾個問題:

1.婆婆總愛拿我跟他女兒比較,她女兒對他做任何事情時(譬如洗衣服、洗碗等)他就會不滿,覺得應該我來做,甚至因此罵我,說我太好命、嫁進來享福,還常常在小姑面前說我壞話,讓小姑對我有成見。

2.他會質問我對我自己的媽媽會這樣嗎?但我婆婆也沒用女兒的規格對我付出過任何事情。我有給她家用,但她如果自己煮飯,只會煮她跟女兒的份,原因是怕我一起吃。但是我帶回來的東西,卻經常自動消失在冰箱裡。

3.婆婆很在意他兒子對我的任何付出,包含金錢跟平時生活上的家事,還說很羨慕我媽媽,把女兒嫁進來以後,就不用花錢再養女兒了,早知道這樣他就生女兒等等。

4.婆婆認為媳婦下班了,就算累也應該聽從她的任何家事指揮,因為他以前也是這樣對自己婆婆的,常常跟我說他以前多辛苦。

老公試著協調過,但婆婆總是邊哭邊答應,然後重複同樣的事情。老公因為他是長輩六十幾歲了,也不忍再勉強,對於婆婆這些偏差思想 我該怎麼禮貌處理應對 而不落人口實呢?有何辦法能開導這樣的婆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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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姊妹,身為大嬸,我看完你的故事以後,又濕又硬。眼眶都濕了,拳頭都硬了。你怎麼會活在地獄中,還想要開導撒旦呢?你以為自己是地藏王菩薩嗎?老人家,是無法改變的,他們對於自己的想法,早已根深蒂固,你能躲,你能跑,但是別想改變誰。

第一個問題,是比較。婆婆把你跟女兒比較,根本就是錯誤的。你只是下女,怎麼會是女兒?下女本來就應該自動去做家事,怎麼可以讓公主親自動手?你實在太自我感覺良好。

第二個問題,是自私。你本來就不是一家人,而且為了排斥你,甚至也不把老公當作一家人。但是你的食物,當然要充公沒收,而且不用經過你同意,也是應該的。當房客不必給房租嗎?

第三個問題,是愚蠢。因為她本來就沒有養你,你賺錢,還給她家用,是你自己養活你自己。她覺得你媽很幸運,你應該下次把家用轉給你媽媽,報答母親的養育之恩。

第四個問題,是報復。她只是把以前所受的氣,轉嫁到你身上。怎麼說她也熬到了太后,怎麼容得你這個女人在家裡囂張?你讓她不爽一下子,她就會讓你不爽一輩子。
所以,我不是要開導她,而是要開導你。


1.你不是下女,請不要以為家事都應該你做。你也是上班族,沒必要下班以後承擔所有的家事,這個家是你們四個人的,請公平分攤家務,這是你必須堅持的,請勿退讓。


2.你不是廚師,沒必要一定得煮飯給你老公吃。如果她認為煮飯只能給他們兩個人,你就去買雞排要切不要辣,來慰勞自己。放在冰箱的食物,下次可以放過期的,讓她們吃了拉肚子。


3.你不是ATM,如果家用變成理所當然,那麼就來精打細算一番。住在她家,房租水電該給多少,扣除你所付出的家庭勞務,還有被轟炸的精神賠償,自己心算一個數字,以後就這樣給。


4.你不是孝親圖。除非你先生跟你一樣孝順你媽,否則大家就四四六六,愚孝這種東西,沒人會感謝你,還會覺得你做的不夠多。


5.你不是沒媽的人。有空記得常回家,不要眼裡只有你老公那個媽,她不是你的天,該反抗就要反抗,你幹嘛這麼膽小?


6.你不是出氣包。她以前所受的委屈,是她家的事。以前的人還用煤炭煮飯呢,你婆婆幹嘛用瓦斯爐?她要拿以前的事情壓你,你就回她現在已經不是大正年間了。她如果不懂,叫她自己去google。


7.你不是她女兒:她女兒只有一個,你不要搶著當。你就把她當朋友,合則來,不合則去。不能尊敬的話,尊重就好。


8.你不是甄嬛:做人爽快點,你沒那個福份,熬到當上皇太后,你怎麼知道你這麼犧牲,身份證背面的配偶欄不會換?


9.你不是服務員:客戶不是永遠都對的,你不要把所有的事情攬在身上,沒辦法作的,你要勇敢的拒絕。她不能改,就你改,不要接待這個顧客可以吧?


10.你是沒老公的人:如果他只能講他媽兩句、如果他只能說他也沒辦法、如果他只能要你忍耐、如果他只能叫你繼續相忍為國、如果他只能坐山觀虎鬥。

醒醒吧!你沒有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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