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在看了這麼多的網友勸誡,想必你已經有了答案,大嬸最後給你一些建議,但絕對不會是,「失主,你自盡吧!」因為像你這麼愛自己的人,這樣的建議實在不適當。其實,你只是有些盲點沒有看清楚而已。
1.你錯愛了自己。
你愛自己的方式,就是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也就是塑造出好人的悲劇英雄形象。在這場婚姻裡,所有人都是你的工具,不論是家庭端,或是女友端,但是首鼠兩端以後,你會變得什麼都不是。
2.你以為了愛情。
愛情的本質就是獨佔,即便第三者可以接受你在法律上有婚姻關係;即便你的配偶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接受你有「好朋友」,也就是天殺的紅粉知己,但是,那不是愛情,那叫做忍耐。你想說,她為了愛你而忍耐?那麼你愛她嗎?你愛她,為何會讓她忍耐?
3.你少了點同理。
陪著我的時候想著她,聽不見我的心在喧嘩。明明我知道,卻裝作沒想法,是善體人意還是傻瓜。陪著我的時候想著她,你看不見我的笑多受傷。世界有多大,只剩下一個她,遮住我的星光,還佔領著你的善良。
你很善良?你確定第三者在你抱著你太太的時候,她很雍容?你確定配偶在你親吻第三者的時候,她很大度?
假的!你根本就業障重!
4.你欠缺了常識。
一夫一妻制,為的是責任,而不是為了愛情。契約無法規範愛情,但可以約束責任。愛情可以沒有婚姻,婚姻這種包裝物,也有可能裡面沒有填充愛情。然而,當你進入這個體制,就得遵守契約內容,也就是負起責任。至於愛情,你當然可以繼續愛,如果你覺得,犧牲別人的感受,就是你的愛情填充物,那麼我也只能尊重你的愛情定義。
5.你美化了包裝。
你用「你同時愛兩個人」來包裝你的行為。一個她很大方、另一個她很包容,所以你同時愛他們。但是你還是愛自己而已,你知道當那個她提醒你訊息記得刪,她有多心痛?你知道當那個她同意你跟她繼續當「好朋友」,她有多難過?你知道,但是你美化成他們很「雍容大度」,雍你個大頭鬼啦!
對你雍容大度,要不就是很心痛,要不代表不愛你,懂?
6.你傷害了小孩。
不要一直在那邊小鬼來小鬼去。你跟他們媽媽以外的人在做愛的時候,你有想過他們知道以後,會有什麼反應嗎?捨不得你家小鬼?那你怎麼捨得讓他們知道以後,唾棄你傷害他們的媽媽?
7.你低估了義務。
失主,雖然我不知道你現在的收入有多少,但是外遇的代價很高。我的意思並不是你得要因為外遇賠償多少錢,那是你老婆的權利,她要原諒你,我也沒意見。但是,你知道養一個家有多貴嗎?一個小孩的基本消費額,在台北市是27000元,兩個就是54000元,就算你負擔一半就好,你一個月有將近30000元的收入要拿出來給孩子用。而如果你另外成立一個家,又跟新歡再生兩個小孩,還有自己的房貸,你家是有石油膩?
8.你濫用了文字。
你的文筆很好。寫情書可以,因為文情並茂。但是,每一個字句都經不起推敲啊!用文字來敘述一件「齊人之福」的無奈故事,大家不會認為你是齊人,只會覺得你的文章是奇文。
9.你欺騙了自己。
你以為你已經做到仁至義盡,因為每個人都接受你,是你無法解決這樣的問題。你期望這兩個女人痛快給你一刀,任何一個人都可以主動離開你,這樣你就可以義無反顧的跟著另一個人去,但是他們卻無奈的這麼愛你。
承認吧!其實你心知肚明,你根本還沒盡力。不做選擇,不是一種盡力,只是擺爛而已。
10.你複雜了大嬸。
「到底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不傷害任何一方,到底有沒有方法,可以讓她與她,都可以開開心心的?」
答案很簡單:沒有。從外遇的第一秒開始,你就會傷害一個人,或者兩個人。
對不起,我說話比較直,請你不要介意。其實,你根本就是最狠心的一個人,同時折磨了兩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