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婚姻裡自由的省思】
印度大師奧修曾經說過:沒有自由,愛就會死掉。這相當突破主流或集體意識中對愛情的想像,某種程度我認同奧修大師這句話,至少雲芳的故事,讓我看到扼殺了自由,就等於扼殺了愛人和被愛的力量。
只是要有多少的自由?
【婚姻裡的自由界線】
記得一位反對婚姻制度的友人問我:「妳敢不敢對另一半說,我允許你對我不忠誠?」我搖搖頭。他繼續解釋:「當妳告訴另一半可以對妳不忠誠時,你們的愛才會自由、互相分享,而不是依賴,反而不會有愛情不忠誠的事。」
我依然搖頭,因為那不是我的愛情觀。其實我不太想繼續討論這舌尖上的愛情觀,因為愛就是選擇,沒什麼對錯,也沒什麼高低貴賤、通俗或時尚的論辯。但我還是想說清楚,關於愛情婚姻和自由的界線。
當我朗讀席慕蓉的詩〈一棵開花的樹〉,她說:「如何讓你遇見我,為這最美麗的時刻,為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祂讓我們結一段塵緣。」當為這段纏綿悱惻、令人動容的愛情而喝采時,我可無法想像對伴侶說:「嘿!我允許你對我不忠誠。」這似乎瀟灑得有些矯情了。
即便我讀現代詩人舒婷的〈致橡樹〉,她說:「如果我愛你—絕不學癡情的鳥兒,為綠蔭重複單調的歌曲……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做為樹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緊握在地下,葉,相觸在雲裡。每一陣風過,我們都互相致意……」強調著伴侶間平等的夥伴關係,我依然無法想像對伴侶說:「嘿!我允許你對我不忠誠。」
當然,也有人選擇不同的愛情觀。
在一場性別研究所的演講中,曾有位來自中國的女性研究生詢問:「外遇為什麼是婚姻殺手?」
我好奇地反問:「很多的離婚案例告訴我們,遭逢外遇的婚姻幾乎都離婚,被背叛的妻子陷入永無止境的悲傷,如果是妳,難道不會嗎?」
她說:「愛情本身並不會設定條件,既然當初未要求他只能愛我一人的前提下,才開始有了愛情,為什麼他同時愛上別人,我就不再愛他?」
我再次確認:「所以妳能接受多元的伴侶及性關係?」
她點頭,並說:「愛情是自由,不是拿來綁架或勒索對方的工具,只要我們還有愛情,就不會因為他外遇,停止愛情或放棄婚姻,並且繼續享受彼此的愛情。」
至少對她而言,外遇不會改變愛情。甚至音樂大師李宗盛的〈懷珠〉這首歌詞裡提到:「她的愛讓人飛,她的愛讓人無畏,敢冷眼對如劍的嘴,不肯認誰在出軌,碰了誰不會,不是嗎?偷來的才是寶貝,這千真萬確的愛,為何是旁人眼中的罪?」這段詞似乎也吶喊著愛要自由,不該過度用「罪」譴責不忠誠這件事。
但無論愛情哲學怎麼談,從法律角度看,法律不規範愛情的事。但對於婚姻,規範兩人在一對一的關係裡,具有獨占和排他的特質,所以法律對婚姻制度規定了重婚罪、通姦罪和侵害配偶權,這就是婚姻裡的自由界線。
作者簡介:賴芳玉
最疼惜婦女孩童的公益律師,打破傳統愛情婚姻思維的幸福觀點。
全台最頂尖的家事律師,賴芳玉將自己二十幾年來的辦案體悟與感動,以架空卻真實的故事,用虛擬人物說出每個人的曾經,傳遞著愛情婚姻裡的善變、防衛、自由、悲傷和嫉妒的省思,以及你該知道關於結婚成立、解除婚約的要件;非婚生子女的姓氏、扶養義務、監護權、探視權、繼承權;家暴、外遇、離婚、夫妻財產制;婆媳不和、父母子女扶養義務、撤銷贈與、遺棄罪、老人的權益等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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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圖文由好人出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