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5歲,一個月薪水大概3萬5,在外租房子。我跟男友(現在已經不是)重逢3個月,現在已經分手。為什麼說「重逢」?是因為他是我國中同學,我們在同學會重新相遇,兩個人都有結婚生孩子的打算,所以我們就發生性關係。但是現在我懷孕了,他卻不願意接受這個事實,只說願意付錢拿掉,請問我該拿掉孩子嗎?」
未婚懷孕沒關係,你就當作借精生子就好。但是,你怎麼挑一個才「重逢」3個月的男生?你們不是認識20年,是3個月!你跟他國中畢業以後就是陌生人了,你怎麼可以把同學會當作宗親會呢?
借精生子是這樣,男人挑得好,孩子沒煩惱。但是,這需要點時間觀察,不是3個月就能決定的,你可以理解嗎?他還願意付錢陪你拿,有些男人是直接說,「啊!是我的嗎?」我的媽!聽到這種話,你不會想死嗎?他在污辱你耶!我們不希罕這種錢好嗎?
碎念結束了,我們現在來討論你要不要生下來。
這件事情是這樣,你當然可以生,但生孩子是大事,我要你先考慮兩件事。
第一,你有沒有家庭支援系統?也就是說,你現在開始,要當作孩子的爸已經死了。你要自己養、自己照顧。但是,你爸媽是不是支持你這麼做?不是每個父母都可以接受未婚生子,你得先跟他們溝通。如果不行,意味著你要獨力承擔這一切,要堅強一點。
第二,你有沒有足夠的錢養孩子?雖然我一直強調,沒有養不起的孩子,但是現實面還是要考慮,畢竟你的月薪並不高,而且你現在租房子,如果不能辭掉工作,要請保母照顧孩子,加上奶粉與尿布,或許這些開銷會占去你很大一塊收入,這部分你要衡量自己的能力。
如果這些問題你都考慮過了,那就生下來吧!孩子會給你帶來許多的驚與喜,你可以從他們身上學到很多特殊的生命歷程。只是你的人生從此之後,會很不一樣,你也會比一般雙親家庭要辛苦,你要有強大的心理準備。
不過,健全的單親要比破碎的雙親要好,你不用去羨慕那些所謂的「美滿家庭」,很多美滿都是假象,假性單親的一堆。
你希望那個男人要付出代價?不用啦!你是活在康熙年間喔!
如果不生,墮胎的錢我們自己出,幹嘛要他付這麼一點錢?至於什麼精神賠償的,你也不用想這麼多,投資一定有風險。人是自己挑的、發生性關係是自己要的、發生在危險期是自己選的,你要怪他沒帶套?你怎麼不怪自己腦袋進水?這都是你可以選的,不要選完了要他負責。
如果要生,趕快封鎖他臉書、電話設黑名單,最好連夜搬家讓他找不到,然後找個好地方,安靜的生下來。這個孩子冠你的姓,不用跟他。親權由你獨立行使,不用被他帶壞。他沒有探視權,不會在隔週就跑來你家要把小孩帶去給他爸媽看。這樣多好?
我知道你想問扶養費。我跟你說,扶養費可以追溯15年。所以,你可以先付,15年後,等到他娶妻生子、買房有存款以後,再給他一刀斃命。那時候他老婆說不定會氣到跟他離婚,他的孩子也會被突然出現的哥哥(或姐姐)嚇到。以主計處公布的台北市平均消費標準,就算平均分配,15年後你至少可以一次跟他要300萬。
你這種行為不叫做復仇,而是讓他清償照顧孩子的扶養費而已。
好啦!擦乾眼淚,希望你好好思考這些問題。但請記得,所有的決策都應該圍繞著你自己,這不是自私,而是好好照顧自己的情緒與未來,這是你的人生,不是其他人的。
當然,更不是那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