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四:
不是去求人愛,
而是去愛人。
每一個人都試圖從別人那裡取得,雙方都試圖要取回付出的愛,結果沒有人能夠得到什麼。因為只要你需要別人愛你,你就是欠缺愛的人;而如果你的心中欠缺愛,你又如何給人愛呢?
大多數人都因「錯誤」的理由進入愛──為了終止寂寞,為了填滿空虛,為了滿足安全、愛、性、感情、財務 ……等等的需求。而所謂的愛,只是滿足需要的一個反應。
每個人都有需要,你需要這個,我需要那個。愛人們在彼此身上看到了一個需要滿足的機會。於是兩人開始交易,如果你給我你有的東西,我便給你我有的東西。人們把這種交易稱為「愛」,而當對方無法給你對等價值的東西,你很難再交易,也就「不愛」了。
所以,你隨處去看,伴侶們彼此都在要求對方,都在「求愛」,即使付出愛,也是為了得到愛,而當愛得不到回報,彼此就相怨,愛也就煙消雲散。
與其說是「愛人」,倒不如說是「生意人」
如果你深入去看人們的愛戀關係,它們就像是商業關係,比較不像感情關係。與其說他們是「愛人」,倒不如說他們是「生意人」比較貼切。
很多怨偶,常覺得心有不甘,都覺得自己犧牲太多;很多失戀或失婚的人,會苦苦糾纏,也是不甘心。因為我對你一再付出,你就不應該辜負我,你就應該給我回報,這樣的愛,跟「做生意」有什麼不同?當你把付出的愛當成「投資」,而對方沒「等質」的回報,你當然會覺得「血本無歸」,如此一來,愛也就在計較和怨恨下痛苦收場。
感情世界原本充滿著愛,每個人都關心著所愛的人,但奇怪的是,為什麼愛到最後卻充滿著怨恨?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原因就出在,你的愛是帶有目的,你的關愛包含了太多的期待,那就是為什麼愛人會變成敵人。因為兩個人之間,都在追求自己的欲望,都為了滿足自己而要求別人,這種關係怎麼會有愛?
大家都把「愛」這個字用爛了,這個字已經變成索求愛的字眼。根據我所聽到的,所有感情失和的人,他們總是說:「對方不愛我。」沒有人說:「我不愛對方。」當雙方都乞求別人的愛,有誰還記得去愛呢?
只有愛得太少的人,才會去要求別人的愛
愛不是取得,而是要給予。這是很少有人領悟到的真理。習慣上我們總認為拿比給好,得比失好,但是如果你只拿不給,只得不失,我可以保證,到頭來你就會發現自己「得不償失」。那些想要得到愛的人為什麼反而失去愛呢?沒錯,因為他們就是,只拿不給,只想取得而忘了給予。
你對某人好是因為你想要他給你什麼,但你想過嗎?對方之所以對你好,也是因為他想要你給他什麼。那就好像丟出魚餌在釣魚,你們丟出餌並不是要給魚吃的,而是為了要抓魚,結果當魚餌被吃掉,卻沒有抓到或吃到魚,當然會不甘心。
你沒發現嗎?幾乎所有的感情問題就是這樣:每一個人都試圖從別人那裡取得,雙方都試圖要取回付出的愛,結果沒有人能夠得到什麼。因為只要你需要別人愛你,你就是欠缺愛的人;而如果你的心中欠缺愛,你又如何給人愛呢?那就好像兩個乞丐互相在乞討他們沒有的東西。
所以我說,愛不是取得,而是要給予。如果你的心中欠缺愛,你就是自私、不可愛的人,那麼你又有什麼值得被愛呢?要別人愛你,你必須先做個值得愛的人。當你的心中充滿愛,你可以給予別人愛,那你就變得「可愛」,你將獲得更多的愛。
這就是愛的黃金法則:如果你希望被愛,就先去愛人。是的,當你愛得愈多,你就變得越能夠去愛;只有愛得太少的人,才會去要求別人的愛。
去愛,然後其他所有的事情都會隨之而來
有人請教拉丁主教、神學兼哲學家聖.奧古斯丁(Saint Augustine):「能不能請你用一句話,一句簡單的話,告訴我基督的全部信條。因為我是一個無知的人,我不了解神學的奧妙。所以請給我最簡單的準則,讓我可以理解和依循。」
據說聖奧.古斯丁閉上眼睛沉思了一會兒,然後他說:「那麼只有一件事情──去愛,然後其他所有的事情都會隨之而來。」
在戀愛時,人們為什麼會那麼喜樂?因為當時雙方是無求的。之後他們結了婚,所有滿足和快樂便隨著結婚歲月的增加而遞減,這又是為什麼?因為當初你是在愛人,你在付出過程中是快樂的;而現在你看結果,你是在看別人付出,你是求愛,你當然很難快樂。
沒有人愛很可憐,不過沒有能力愛人更可悲。名作家利奧.巴士卡力(Leo Buscaglia)曾中肯地說,今天的人之所以活得不快樂,就是因為大多數人都太自我、太計較了,他說:「我們關心的,遠比我們知道的少;我們知道的,遠比我們所愛的少;我們所愛的,遠比我們能愛的少。更明白地說,我們所表現的,遠比真正的我們要少。」
這是很諷刺的,在這個世上,每個人都滿心企望找到一個所愛的人,但是大家最欠缺的就是去愛人。
去愛,永遠不會錯
去愛,永遠不會錯。作家羅曼.羅蘭(Romain Rolland)說得好:「凡是人都會犯錯,但付出愛永遠是對的。」你覺得愛錯,那是因為你帶著錯誤的理由進入愛,是因為你的愛是有目的。
愛從不覺得犧牲,不管你為誰做什麼事,如果你是心甘情願的,又哪來的犧牲?如果你愛這個人,願意為他做這件事,你會覺得不甘心嗎?不,如果你覺得自己不甘心,那就不是心甘情願的,既是心不甘情不願,又哪是愛呢?
有愛就不覺得犧牲,只有當愛變少了,才會覺得自己犧牲太多;有心就不覺得不甘心,只有無心了,才會覺得自己不甘心。
愛不是你要努力得到的東西,而是一件你要努力付出的事。愛不是名詞,而是動詞。愛的感覺,是行動所帶來的結果。
那要怎麼做呢?就是用你希望別人對待你的方式去對待別人,去做你希望對方為你做的事。為了他人的得而我們樂意於失,讓他人的快樂變成我們的快樂,那我們便永遠快樂著,這就是愛。
要感受到愛,那麼我們必須奉獻出愛,唯有在付出愛時才能更懂愛。
人生最遺憾的,莫過於,輕易地放棄了不該放棄的,固執地,堅持了不該堅持的。
──柏拉圖
【書名:愛,不是找到喜歡的人,而是接受不完美的他】
【作者簡介:何權峰 ◎ 最貼近人性的心靈作家】
醫師兼作家,同時也在大學授課,專長是腦神經科學。一九九五年他開始寫作,早期為《聯合報》、《常春月刊》、《拾穗雜誌》等撰寫醫學專欄。隨後,因接觸「心理神經免疫學」,觸發了他對心靈層面的探究。
(文章由高寶書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