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感情,都是從一杯咖啡開始的。但,人生就是這個但,沒有這麼簡單可以停留在這裡而已。
冷靜下來以後,我們都會知道,這件事的下場是什麼,大概就是夫妻同仇敵愾,一起對抗外人。老公把一切向老婆坦承錯誤,說一切都是那個女人勾引他,接著老婆對第三者提出侵害配偶權的訴訟,拿了40萬以後,繼續跟他老公維持夫妻關係。
如果你現在有三個選項:愛情、親情與金錢,只能三擇一,你要選哪一項?這不是出奇蛋,不能三個願望都滿足,發生了這件事,你最想要什麼?愛情,就是婚姻;親情,就是監護權;金錢,就是剩餘財產分配。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不要急,冷靜下來想想,哪一種對你最重要。
說難聽一點,他只是要造成你麻煩而已,對付這種人,就是來一件殺一件,以戰止戰,他不讓你過初一,你就不讓他過十五。但是,不要去死,再說一次,死了,就什麼也沒了。
關於婆媳問題。老公是答案,不變的答案。有了自己的住家,做什麼都顯得勇敢。兩個人一起租屋,只有收穫沒有遺憾。
親情與感情,都是勉強不來的,當媽媽「沒這麼愛你」,你可不可以想想,或許是他死了,或許是她本來就比較愛他,那就這樣吧!
根據目前的實務見解,認為一方外遇,得構成不履行同居義務的正當理由。
把這件事告訴爸媽是正確的,即使他們的反應是錯的。
感情就是感情,除非你硬要說,有上床的叫感情,沒上床的叫親情,他跟小三上床,所以是感情;跟你只剩下小孩與家庭,所以叫親情。不,那叫做工具人,他只是用親情兩個字拐你繼續當奴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