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沈默是霸凌的幫助犯,袖手旁觀就是共犯。】 | 美麗人生 | 呂秋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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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 《報告老師!怪怪怪怪物》劇照)

呂律師~不好意思打擾你~我今年大三,接了個小學三年級的家教,今天小妹妹跟我說,她有個同學常常做些欺負別人的事,像故意伸出腳絆倒同學等等,所以很多人都不喜歡那位同學,甚至有朋友跟家教妹妹說如果跟那位同學講話就不跟她當朋友,孩子因為害怕失去好朋友,就跟大家一樣不太理他。我想這就是種霸凌,當然那位孩子也有錯,我想家教對我來說最大的重點不是學科,而是真正的教育。但是不知道該怎麼跟家教妹妹解釋該怎麼處理,或者應該怎麼做才是對的,想聽聽看律師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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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同學,接家教是好事,或許你以後帶給這個孩子的記憶,不是你教會她數學,而是你曾經對她說過了什麼話。或者說,所有的老師,其實都是如此。學生不會記得老師曾經給了多少知識,而是這個老師在他的心中,曾經扮演過多麼重要的角色。

我們來談談霸凌這件事。
其實平常我會接到某些家長或老師跟我討論霸凌的問題。這不是台灣現在特有的現象,在國外、在過去,都同樣有霸凌出現。也不見得是某位或某些同學霸凌特定人,許多時候甚至是老師帶頭霸凌某個人,因為他的特徵是單親、貧窮、性向等等。但無論如何,都是一個或一群有權力、實力、拳頭的人,壓迫其他人,一起來欺負另一個或一群人。這種現象從小到大,一直都會發生,比較有意思的在於,人習慣會依附權力、實力、拳頭,導致我們經常不知不覺會變成共犯結構中的一份子。是的,當屈服於強權,我們不想是共犯,但我們就是。因為你的學生只能沈默以對、袖手旁觀,所以,關於霸凌,我希望你可以跟那位孩子說這些事:

1.權力是用來對抗更強大的壓迫者,不是打擊弱小的受害人。
當一個人擁有權力,不論是體力、知識、地位等,他應該運用這些能力幫助別人,而不是壓迫弱勢者,取得自己更多的資源,這也是人類社會存在的唯一目的。

2.霸凌別人的那個人,他的內心其實很空虛。
不要以為那個欺負別人的強者很有辦法,事實上,看著別人無助的表情,而能哈哈大笑、洋洋得意,本身就已經沒有做人的資格,他只能透過嘲笑別人而開心,其實內心很空虛。

3.老師的每一句話,都會影響學生。
身為老師,不要以為你說的話對學生沒有作用,只要在某個時間對某個人或某些人,起了某些正面影響,你就會是成功的老師。當然,不經意的時候,你說了傷害某個人或某些人的話,也是如此。

4.不要怕被孤立,因為你本來就是孤獨一人。
把對方孤立,是霸凌的一種,但是本來人就是孤獨的,就算有人孤立你,你也可以把這件事情當作跟自己獨處的機會。你如果沒有自信,你到哪裡都是孤獨的,特別是依附在一群人裡,沒有自我,其實那是更冷漠的孤立。

5.你可以不喜歡他,但你不能欺負他。
對於某些人,你可能看不順眼,但是你只能禮貌的與他相處,而不是絆他一腳,或是踢他兩下,因為你討厭他,但他不欠你。

6.跟被霸凌的人站在一起,是一種榮譽。
有人被霸凌,你應該選擇站在他身邊。霸凌他的人,如果是你朋友,別怕失去他,因為他已經失去自己的靈魂,沒有靈魂的人,不會是你的朋友。如果他被霸凌,請跟他站在一起,你的聲音,可能會挽救一個即將死去的靈魂。

7.沈默是霸凌的幫助犯,袖手旁觀就是共犯。
沈默,等於讓被霸凌的人對於人性失去信任,不對的事情,你就應該反抗,而不是淪為共犯的一員,不當胖虎,你也不能當小夫。

8.面對霸凌,你可以找更強勢的人相助,或者讓自己變得強大。
不要覺得「那就是這樣了」,胖虎其實會怕高中生,或者是有小叮噹幫助的大雄。你的反抗,其實會讓對方大吃一驚,甚至以後不敢再欺負你。

9.法律,是處理霸凌的底線,姑息就會養奸。
不要以暴制暴,霸凌會涉及傷害、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強制、恐嚇等。未成年人就算犯錯,也應該接受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輔導。不論是老師,或是同學,只要面對霸凌,就應該依法處理,請不要姑息。

10.「無論高牆多麼正確和雞蛋多麼錯誤,我也還是站在雞蛋一邊。正確不正確,是由別人決定的,或是由時間和歷史決定的。假如小說家站在高牆一邊寫作,不管出於何種理由,那個作家又有多大價值呢?」
村上春樹是這麼說的,對與錯,從來不是決定在當下而已。他選擇雞蛋,並不是基於莫名的同情心而已,而是選擇身為人的最終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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