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不愛了,直接分手比較快?離婚前你必須清楚這件事!】 | 聰明女人 | 呂秋遠律師



呂麗絲您好。結婚十年,生了2個孩子。我的人生,在這十年起了很大的變化,但是他的人生並沒什麼不同。

孩子我自己生自己帶,還得想辦法賺錢養活自己和孩子的瑣碎開銷,坐月子時連電話費都還是我自己繳,他一句話養不起我,我就什麼都得自己來、自己想辦法、自己做。十年前無法溝通,十年後更是無話可說,感情也早已磨完。

有天我覺醒了,我不想繼續忍耐,我想找回從前自信的自己,於是我提出離婚,他私下告知我身邊的所有人和孩子,我要離婚,瞬間我成了眾矢之的,外遇、不要臉、拋夫棄子,什麼謾罵都有。本以為我們沒有愛情了,甚至連話都講不上,可以平和的分開,而他告訴我:妳慢慢等吧!

我沒有外遇,我只想認真過有意義的人生,我的協議書只要了孩子,什麼都不要,可如今的我好委屈,是不是只有死了才離得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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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姊妹,我們分兩部分來討論你的問題。其實,在離婚的議題裡,互相憎恨不是最難的。有一方想放手,另一方卻為了種種原因而想牽手,這才是最難的。

首先,你是最典型的「把對方寵壞以後,再來責怪對方實在太壞了」那種人。你天秤座膩?你這十年確實很辛苦,就像過著「假性單親」一樣的生活,生小孩自己來、養小孩自己來、賺錢自己來,就這樣過了十年。這十年,想必很辛苦,一個破碎的婚姻,背後通常有個不負責任的伴侶,這在我豐富的離婚經驗當中,也是可以理解。但是,你有想過為什麼會這樣嗎?因為他是個軟爛男?就這樣?我先假設你「婚前腦袋進很多水,所以婚後眼睛流很多淚」好了,看來,你在十年前就發現無法溝通,而且做月子開始就發現,他不是一個你想像中的伴侶。那麼,你為什麼沒有任何作為?第一個孩子生了,第二個孩子也生了,在這段關係裡,你就這麼默默的忍受十年,直到和他做了多年配偶,才明白你的眼淚,不是為他而流,也為自己而流?

在你們這段關係裡,委屈本來就不能求全,更別說委屈意味著沒有溝通,就是一方退讓。他又不是你肚子裡的蛔蟲,怎麼會知道你忍耐很久?說不定他一直認為自己的另一半深明大義、出得了廳堂、進得了廚房,如果你在意他能不能在經濟上多付出一點貢獻,當他不負責任的時候,你是不是就該當機立斷,帶著孩子離開他?甚至在溝通無效以後,對他提出離婚?畢竟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牽牽手就像旅遊,成千上萬個門口,總有一個人要先走。

我並不是要檢討你,因為從你的描述中,他應該得要負主要責任,但是你不能把自己假設成受害者,然後只會譴責這個加害人,因為這些都是你選擇的。你總不能平常不溝通,有天突然醒悟以後跟對方說,我覺醒了,再見。然後他被你搞得一頭霧水,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多少錯?

是的,這時候就進入下一個議題,他憤怒。你得要知道,你昏迷、你覺醒,通通在你的掌握裡,但是對他而言,他都是被選擇的。十年內,你要他,你不要他。他或許是個魯蛇,錢賺得不多、對家裡斤斤計較、對你不夠溫柔體貼、對孩子不夠細心呵護,但是夫妻間是這樣,你說了,他都可能無動於衷,你沒說,他就更不一定會知道。當你受不了你的老公、室友、樓友、豬隊友、合夥人的時候,是不是應該要採取一些手段,讓他不會覺得自己死得不明不白,就像現在一樣?

你瞭解嗎?這就是為什麼他會四處去抱怨的原因,因為他根本不認為自己有錯。而且,他認為或許是因為你有外遇,才會想要離開這個家。他根本不認為家是他破壞的,而是認為這個家就是你搞砸的。他要你慢慢等,事實上就是他的憤怒想要折磨你,他有種被背棄、突襲的感覺,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反應。而你的自我感覺良好,讓他更覺得你的離開就是陰謀,一定有小王在作祟。因為他不知道,你早已忍耐很久。

事到如今,我想問你,所謂「認真過有意義的人生」是什麼?是身份證配偶欄沒有他,還是現實生活沒有他?坦白說,如果你要的是前者,而你又沒有適當的離婚理由,你就得要選擇放棄某些價值來換取,畢竟結婚是你們一起決定的,沒道理離婚你一個人決定就好。如果暫時沒有適當的離婚理由,我會建議你分居,這樣現實生活就會沒有他,唯一不方便的只有你不能交男朋友。或許另一個十年過去,他會想要放手,跟你好好談離婚。

你可以理解嗎?想要法院判決離婚,不是這麼容易的。如果沒有法律上的理由,就得要兩個人心甘情願簽字才行。假設真的無法離婚,分開就好,不必去死。但是如果分開還不能解決你的問題,你得要認真想想,你到底真正想要的是什麼?你真的想要一個人過?還是其實你想要兩個人過,只是另一個人不可以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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