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麗絲您好,很抱歉一個我想到鬼打牆的感情事,想請教您的看法。我是一個30出頭的女子喜歡一個25歲的男孩,我們聊天、興趣、相處都算合得來。最近男生和女友分手。但他說現在不能給我承諾,要我不要等他,怕浪費我的時間;他又假設如果以後交往了最後卻分手,我可能快40了,他覺得會浪費我的時間。
我不太能理解我只是30幾歲的人,為什麼不能跟喜歡的人在一起?誰說30幾歲行程表裡一定要排結婚生孩子?只是30快40又不是腳踏進棺材的年紀,為什麼會被浪費光陰?談戀愛不就是兩個人一起付出嗎?被浪費到底是什麼邏輯?他一直說他心疼我,但我怎麼覺得他是想著自己?
我總覺得他只是依戀有一個可以傾聽、聊天又相處融洽的人。此對象的言論是否為推託之詞(我其實沒有很想跟你在一起之類)是不是是一個沒肩膀不敢擔當不敢面對問題的人?需要呂麗絲的當頭棒喝,看我會不會思路清楚點。
你好,我是律師,偶爾客串法師,解答你的感情事。
先來聽一首歌:「曖昧讓人受盡委屈,找不到相愛的證據。何時該前進,何時該放棄,連擁抱都沒有勇氣。」
你一定以為你們是曖昧,對不對?當然不是,你們只是在路邊相撞,然後他肇事逃逸而已。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你們只是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他有他的方向。他沒想跟你交往,只是用委婉一點的說法告訴你而已。至於他心疼你?X!一邊說不能愛你,一邊說心疼你,這種鬼話你也信?你是智商157嗎?真正愛你的話,差二十歲他都追,而且立刻追,他哪在乎會不會耽誤你?他眼中只會看到你的成熟你的美麗。
其實我想跟你說的不是那些話,而是要告訴你,感情沒有遲到早到,只有會到與不到。我擔心的是你心中動搖的自信,以為他真的在乎你、以為他在乎會耽誤你的「適婚年齡」、以為女人談一場沒有結果的感情就是浪費光陰。其實我比較希望你可以先學會跟自己相處,不要想著一定會有那個人出現,有很好,沒有也行,就是好好過。當你沒有獨處的能力,就不會有相愛的力氣。他就是一個不適合你的人而已,你當然可以好好享受這段30、40、50的日子,有人愛,很好,但是隨時要有單身的準備;沒人愛,更無所謂,別給自己設限任何時間,遇到那個人就撩下去,沒遇到那個人,那也就沒遇到,總比遇到鬼好多了。
親愛的,有些人出現在你的人生,只是為了給你一巴掌,然後從此消失。別太在意這件事了,你自己其實都知道是怎麼回事,只是想要尋求我的肯定而已。所以,其實我比較想要替你送他這首歌:
「走過、路過、沒遇過。回頭、轉頭、還是錯。你我不曾感受過,相撞在街口、相撞在街口。你媽沒有告訴你,撞到人要說對不起,本來今天好好的。愛人就錯過、愛人就錯過。」
基本上,啊你就被發好人卡他不想理你而已你是在想這麼多幹嘛?我鄭重的告訴你,親愛的,你是對的。他只是不小心的撩你,你當真了,他想逃了,你們沒有相愛過,他只是肇事逃逸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