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律師你好,我愛上已婚的前同事。
這位同事後來離職了,雖然不像之前朝夕相處,但他還是很有心,常常來找我,我們無話不談,認定彼此是真愛。我只想問你,為何明明我們這麼相愛,為何他老婆不願意放手?有什麼方式可以讓他們離婚?如果他真的後來沒有離婚,我可以告這個男人請求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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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這位姊妹,這次你搏沒杯,我不可能給你允杯的。我對於「經過配偶同意,與第三人發生性行為」這件事,完全沒有意見;但是請看清楚,要「經過他的配偶」同意,你有嗎?你可能會問我,為什麼一定要經過他的配偶同意,畢竟你都問這麼「特殊」的問題了,你如果真的這麼肯定「真愛無敵」,我也是樂意回答你的。
因為,你TMD這種行為,不是真愛。對他,叫做一種背叛。對你,叫做一種自殘。你到底憑什麼覺得你的叫真愛,他的配偶叫真爛?哪一對夫妻不是一開始也像你一樣悱惻纏綿?沒有那段纏綿,他們怎麼會結婚?如果他們沒進入婚姻制度,我也無話可說,但是婚姻制度,就是混雜了責任,不講別的,光是想想他們家小孩,你知道嗎?「這一生遇見你,是上輩子他欠你的」?
以我豐富的離婚與外遇經驗,讓我來告訴你,你所描述的情況,百分之百都是一個「被抓包就會乖乖回家認錯,並且聯合老婆一起來告你」的男人,會做的事情。
1.開始會對你說的話,有下列幾句交替使用,「唉!我老婆都不瞭解我」「我跟她早就沒有感情了」「我們只是紙上夫妻而已」「我也想離婚,也正在談,快了」「除了你以外,沒有人真心愛我」,這幾句話,如果出現在你的生活中,別懷疑,他只是在虎爛,要相信這個,你乾脆相信金城武深深的愛著你,所以才保持單身。
2.你相信他深深的愛著你,不是從他給你驚喜這種事來觀察,而是他有沒有在對你告白以後,在跟你上床之前,「立刻」離婚。我說的是「立刻」,不是「正在」。離婚沒有正在的,如果他老婆來找我,你等一百年他們也還是白頭偕老,這個「正在」,持續了一百年,你很開心嗎?
3.很遺憾,雖然我支持廢除通姦罪,但通姦罪就是還存在。而且就算沒有刑事通姦罪,也會有高額的民事損害賠償。你可以想像,當你們兩個人在床上「做不安穩」的感覺嗎?你沒想,不代表不會發生。當他在你身體裡,然後一群男生闖進來,對你們拍照,接著你們互相提告,檢察官與警察不去抓強盜,而是在看你們的裸體照片,研究要不要把你們定罪,你會不會太累?
4.他的溫柔、體貼、關心,只是為了補償你。因為他沒辦法給你錢,給你錢就叫做包養,嚴重貶低你的人格,你們之間有這麼多的愛,怎麼可以用金錢衡量?他沒辦法給你時間,因為他晚上必須抱著他老婆睡。他沒辦法跟你生小孩,因為生了也沒辦法認領,不然會被告。什麼都不能給你,那麼給你溫柔、體貼、關心,這不是很應該的嗎?
5.你要分手,他會發這些訊息挽留你,讓你心軟,是因為他覺得這種傻女人走一個少一個,他怎麼能放掉你?他繼續跑來找你,是因為你可以在他無聊的婚姻生活中,增添一些樂趣,他怎麼能讓你走?他如果真的這麼珍惜你,應該是立刻離婚,不是挽留你。
6.為了敷衍家裡,所以在臉書上曬他們的恩愛,這種話你也信?你會不會以為福山雅治其實還未婚?你為什麼就是可以對於鐵一般的事實,裝作沒看見?
7.為何明明我們這麼相愛,為何他老婆不願意放手?關你屁事,人家為什麼要因為你們相愛而放手?
8.有什麼方式可以讓他們離婚?我的建議是,找法師作法,應該會比較快。但是一般的法師,不會願意做這種事,你還是死心比較快。
9.如果他真的後來沒有離婚,可以告這個男人請求賠償嗎?賠償什麼?我們的法律處理騙財,但不處理騙色。更何況,自始至終,都是他老婆有權利告你,要你賠償,要你被判刑,你哪來的自信可以要賠償?難道是因為他傷害你的少女心?
10.長大一點!他已經進入婚姻了,不是你可以接觸的人,你們已經人鬼殊途,請你面對事實、勇於認錯,離開污染源好嗎?我跟你說,你真的還沒遇到,所以才不能想像,當這件事情進入法院時,你會受到的傷害,還有你付出的代價。
那傷害、那代價,其實很深,對你,對他太太,通通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