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失戀的妳:不要為了不愛妳的人哭泣,傷痛都讓妳成為更好的人】 | 聰明女人 | E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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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剛失戀的妳

剛離開他時,妳總是哭、失魂落魄、成日邋遢,甚至不知道該何去何從。妳走到哪裡都觸景傷情,那是他曾拉著妳的手走過的路口、曾一同品嚐過的早午餐店,還有相擁相吻的房間;此刻的妳能不出門斷然不會踏出門一步,但關在房間裡,也處處是他的影子,妳沒辦法,只得哭,哭得妳身邊的人都心疼,就妳自己不曉得心疼自己,但哭呀哭呀,心裡仍是痛的,但妳不能不哭,就好似不這樣折磨自己,活不了。

 

再來妳慢慢的不再成日哭泣,但心裡還是似有石頭壓著,總悶得慌。此時的妳再次回歸生活步調,準時的上學、上班,臉上掛著美好的妝容,只怕別人知道,妳還忘不了他。在外,妳和朋友有說有笑,彷彿過去種種痛苦都煙消雲散,但只有妳知道,午夜夢迴之時,妳仍縮在沙發上,喝著啤酒,想念他,眼淚還是不自覺地掉,只是再不是前幾個月的大哭大鬧了。

 

前幾個月,妳總是若無其事的向身邊的朋友打探他的消息,知道他安好,妳開心,卻又暗暗希望,他不要過得那麼好,希望有妳的日子,才是他最美好的時光。妳總在獨自一人時看著他的社群網站,手放到了訊息鍵上,又收回,始終鼓不起勇氣親自問問他:你過得好嗎? 半年過去,如若身邊的人不提起,妳也忘了打探他的消息,就好似真的成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妳偶爾想起,甚至不敢相信,你們曾經是彼此最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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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分開時,憤怒傷悲充滿妳的心頭,妳一味的怪他,責怪他為什麼不能再努力看看,責怪他背棄過去的諾言、責怪他的無情、狠心,但你忘了,妳曾經深深地愛過這個如今被你責罵的人,而他也必然是曾深愛過妳的。他曾經在夜雨敲窗的晚上為了送過宵夜,曾經在妳大姨媽來,胡亂發脾氣時,摟著妳,給你煮紅豆湯,更曾經捧著妳的臉,笑妳傻,笑妳可愛,他那時的柔情是真的。 他曾經是對妳極好的,只是分開的痛苦讓你忘了。

 

張愛玲曾說:「對於三十歲以後的人來說,十年八年不過是指縫間的事,而對於年輕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可剎那便是剎那,不會是永恆;那三五年的感情也終不會令你牽掛一生一世。 最後,妳終會釋懷,妳會明白,不要為了不愛妳的人哭泣,而使愛妳的人難過,妳亦會明白,這段感情不過是妳漫長生命裡的一堂課,及格了也好,不及格也罷,妳終歸是畢業了,也將成為更好的人,遇見更適合妳的伴侶,執著他的手,走向屬於你們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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